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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督办重点建议时指出 应出台有效处置僵尸企业的综合政策

稿件来源:宁夏日报 2018-9-18 发布时间: 2018-09-19 字体: [][ ][ ]

    9月17日,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友东率重点建议督办组赴石嘴山市,对张仙蕊、马长青等代表分别提出的“关于自治区政府制定出台处置‘僵尸企业’意见的建议”和“关于支持石嘴山市‘僵尸企业’清理处理的建议”进行现场督办。自治区副主席刘可为参加了督办活动。

    据了解,今年石嘴山市率先在全区出台处置“僵尸企业”工作试点方案,截至目前,共处置“僵尸企业”96户,盘活土地4577亩。现场督办中,督办组也了解到,“僵尸企业”因多年停产,普遍涉及资产、债务纠纷,拖欠各种税费,处理成本高、难度大。

    督办组指出,处理“僵尸企业”应坚持“政府引导、企业主体、市场推动”的原则来推动。要尽快研究出台有效处置“僵尸企业”的综合政策及金融等相关领域的具体政策;法院、发改、财政、人社等部门要推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,协调解决破产程序启动难、实施难、人员安置难等问题。要以整治“散乱污”企业为重点,推进“僵尸企业”市场出清。要支持重点企业兼并重组“僵尸企业”,加快淘汰僵尸企业的落后产能。要支持石嘴山市先行先试,总结“僵尸企业”清理处置工作的经验并向全区推广。(记者 尚陵彬)

技术编辑:王赟 校对:吴彩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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